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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zjj -/2022-0818008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

鲁泽美、王小艳、苏梅、李冬梅、李丽凤、王达文、李得洪、尹琴、李琴梅、李顺荣、谭娅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从源头上规范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的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建筑垃圾也在与日俱增,能否依法、妥善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工作已经严重影响到每个公民的生产生活,有的已经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害和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为了解决县城区域棚改拆迁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处置问题,政府多方谋划,在老楚双路K50+600米处规划了双柏县山神庙箐弃渣场项目,于2017年4月28日经县发改局批准备案,项目占地65亩、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目前已经给付村民林木补偿款、交清森林植被恢复费、开展了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但因该选址超出县城规划区控制范围、后续建设资金无法落实等原因,至2021年3月止原州林业局批复的林地占用手续到期无法再延期使用。

由于山神庙弃渣场离县城大约5公里的距离,致使零星建筑垃圾、特别是私人建筑和装修垃圾分散弃置在县城周边大庄方向、爱尼山方向、老黑山周边各条大小道路沿线,给“美丽县城”建设和“创文创卫”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也给交通、社区、环卫、网格责任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

在管控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弃方面,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县电视台公示公告,固定合法的建筑垃圾收纳处置场地,解决无收纳处置场所的问题;二是在县城周边各条交通沿线显著位置设置“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的提示标牌,解决乱到乱弃的问题;三是要求各物业小区收取装修保证金,严格执行集中收集、储运、处置建筑垃圾。各物业小区的建筑、装修垃圾经过分类,能利用的利用、能入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并入,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出区垃圾基本上都经正规的渠道进行收运处置。近年来,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弃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但收效甚微,零星倾倒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时有发生。

要彻底的扭转和根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弃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形成管理合力、采取雷霆手段,持之以恒的狠杀狠治方能凸显成效。我局将根据我县的城市规划发展、建筑垃圾产生、储运、处置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纳各行各业的意见建议,探索结合实际的管控措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